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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23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攸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责任清单编制汇总表
责任部门: | 攸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主要领导签字: | 联系电话:0731-24319963 | 制表时间: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职权名称 | 对应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编码 | 职权依据 | 职权类型 | 责任股室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对象范围 | 备注 |
1 | 攸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业务监管 | 430699008W00 | 《关于促进小贷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7号)第五条 | 行政检查 | 金融监管股 | 1、审查责任:负责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业务进行监管,定期进行检查,每个季度进行现场检查。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 3、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监管。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关于促进小贷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7号)第五条 |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
2 | 攸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准入、退出的初审、转报及日常监管工作 | 关于印发《攸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攸办发〔2019〕47号)第三条第六点 | 其他行政权力 | 金融监管股 | 1、受理责任:告知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说明理由)。 4、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监管。 | 关于印发《攸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攸办发〔2019〕47号)第三条第六点 |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