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部门 > 扶贫开发办公室 > 信息公开 > 资金信息
更新时间:2019-12-02 来源: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攸扶组办发〔2019〕6号
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攸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县扶贫资金使用有针对性、操作性,更好地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资金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科学精准、规范高效、权责匹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数据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安排资金。
(一)统筹规划,精准使用;
(二)强化监管,注重效益;
(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
(四)公开公示,奖优罚劣。
二、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范围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应按照扶贫开发政策要求,围绕“三保障”政策落实、培育和壮大以村级为主的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确定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范围:
(一)新农合缴费财政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缴费财政全额补贴。
(二)健康扶贫。提高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三)扶贫特惠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险。
(四)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基本养老保险。
(五)教育扶贫。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乘坐校车进行补助。
(六)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按学期给予定额补助。
(七)产业发展。支持以贫困村为主的种养特色产业、集体经济、贫困户产业奖补,支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
(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全县15个省级贫困村、20个重点村和部分面上村修建水、电、路等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实施、村组道路、环境整治等。
三、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安排计划
攸县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2400万元,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表。
四、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切实明确职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政策指导、资金分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负落实精准扶贫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及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县直行业扶贫部门单位负责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定和宣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二)严格规范使用。各村(社区)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把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数据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三)完善监管制度。发挥好驻村工作队、村监委会、群众代表等监督作用,发动他们全程参与监督。决不允许出现向贫困户集资、摊派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程序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审计、扶贫办等部门将定期组织对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