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攸县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鸾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731-24480001)。
一、概述
2016年,攸县鸾山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一)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我镇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镇多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谁用权,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和政务信息源提供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上报工作,镇直相关站所均落实一名信息员及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二)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政务公开内容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焦点多。为把此重大事务,以及群众关注多、疑点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列入了公开内容。我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公开查询电话,方便群众及时查阅。严格按时公开,按时上传,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落实,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分寸,既适度又合理。重点抓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秀美鸾山”手机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本年度,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手
机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约83条,图片、视频90多个,年点击量约4.2万次。
2、查阅点。全镇共设政务服务中心、村委会15处、居委会1处,共计17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
3、其他途径。通过宣传单、村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电子屏、海报等多种便民利民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鸾山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鸾山镇人民政府共受理和办复市长热线、书记县长信箱事项22件。所有的申请均已按规定进行答复。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县本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有未按时上报信息的情况出现。
2、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
3、乡镇基础设施较落后,互联网未覆盖全乡,农村群众缺乏计算机网络知识等客观因素致使镇政府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利用率不高。
4、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村、组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5、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鸾山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5、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6、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攸县鸾山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