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是我局从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攸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攸县发展中心国土资源局1301办公室,邮编412300,电话:0731-2422382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局主要领导牵头,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各部门在局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信息中心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参照《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与发布办法》建立了《攸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与发布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加强考核与与奖惩。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举报受理、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统一对外公布。
(三)加强载体建设,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政府网站建设,增强便民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对“攸县国土资源”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改建,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各种形式,扩大了公开范围及力度,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网站运转正常。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检索、查询、复制信息。三是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宣传日”、“8.29测绘宣传日”为重要宣传契机,大力宣传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服务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20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土资源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包括我县土地、矿产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数据及经济形势分析;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及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及结果;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划拨供地结果;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采矿权审批结果;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土地、矿产违法典型案件处理结果;土地、矿产资源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行政收费信息;基准地价;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听证信息等。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互动栏目并及时答复;提供了有效表格下载;围绕国土资源业务工作开展了民意征集。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充分利用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其他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在“地球日”、“土地日”及“测绘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宣传。结合“主动服务转作风”、“打造升级版”、“百问百评”等活动在主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在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及攸县公众信息网上建立完善了对外宣传工作机制,明确了新闻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2016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方面,全部按规定办结。全年未发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四、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处理“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件共6件,均按要求进行答复,并予以公开。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范围、制度机制上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对征地拆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整治、地质环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的督办督查力度,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建立“局长信箱”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与市民互动交流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服务于民。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各级国土资源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以及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邀请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攸县国土资源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周卫国 审核人:易正华 填报人:文莉
联系电话:0731-24223822 填报日期:2017年 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