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水发〔2020〕92号
攸 县 水 利 局
关于株洲泉之源电力有限公司八一水电站
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株洲泉之源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核定八一水水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厂房位于黄丰桥镇阁前村狐狸坪组,引水坝位于黄丰桥镇吉林桥村塘家山组,位于攸水上游。水电站装机总容量400KW,发电流量4.66m3/s,水轮机工作水头11.0米。
同意取水标的及退水方案。项目取水地点为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村塘家山组攸水左岸,东经113°73′90″,北纬27°26′91″。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年取水量6925万m3,取水设施完善,取水保证率达到75%。取水水质三类,满足发电要求。
三、项目为水力发电,没有安装取水、退水计量设施,同意公司以电度核算取水量,并定期进行校核检验。
四、本项目的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与水资源管理要求。水电站取水口高程设置合理,采用水闸引水,冲砂闸定期排放淤积泥沙,项目取水不受影响,用水工艺合理,节水措施到位。
五、同意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项目多年平均流量为4.66 m3/s,引水坝总控制面积为147km2,工程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4.66m3/s,最小下泄流量为0.466 m3/s,区域内没有其它取水用户,引水坝至水电站尾水段没有非发电用水量,无论在平水年、丰水年,均可保证项目取水可靠。
六、根据你公司申请,公司建成至今,取水用途无变化,用水环节无改变,取、退水设施和地点无改变。与当地村组及村民的权益无纠纷,同意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七、本项目若出现水源类型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重大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攸县水利局
2020年7月28日
攸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