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水发〔2020〕99号
攸 县 水 利 局
关于湖南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石羊塘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
批 复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湖南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石羊塘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
湖南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石羊塘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株洲市攸县石羊塘镇谭家垅村大屋组。征占地面积0.13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3816.61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量8.313吨,水土保持总投资16.67万元,总工期9个月。
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1.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15公顷。
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5.核定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13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在下阶段主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对水土保持工程涉及的拦挡措施、边坡防护措施等安全稳定进行复核。
三、按规定向攸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补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资料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攸县水利局
2020年9月23日
攸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