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攸水〔2020110


攸 县 水 利 局

关于湖南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谭桥街道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湖南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谭桥街道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

谭桥街道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攸县谭桥街道谭桥社区上屋组。征占地面积0.27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7260.37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量28.67吨,水土保持总投资101.42万元,总工期12个月。

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1.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297公顷。

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5.核定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27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 在下阶段主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对水土保持工程涉及的拦挡措施、边坡防护措施等安全稳定进行复核。

三、按规定向攸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补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资料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攸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3日















                                                     

 攸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