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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 县 水 利 局
关于攸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万美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攸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3月6日受理你公司审查后的《攸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万美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稿)》)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由你公司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报批稿)》,请据此开展后续水土保持工作。
三、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46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081.68万元,其中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3.46万元。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切实落实项目余方处置方案,做好表土的剥离与保护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按规定向攸县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攸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