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攸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苏维 发布时间:2025-04-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攸县国土公告〔2025〕004号
经攸县人民政府批准,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春联街道2022-01号 | 交易编号: | |||
宗地总面积: | 35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攸县春联街道双丰社区内 | ||
主要用途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0.3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0% |
绿地率(%): | 绿地率≥1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24米 | ||
主要用途: | |||||
供燃气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供燃气用地 | 3592 | 四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9624BA0034 |
起始价: | 15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春联街道2022-01号:(一)规划建设要求:严格按照攸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关于攸县春联街道2022-01号地块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24〕39号)进行建设。
(二)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三)宗地移交条件:①宗地由春联街道办事处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春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等相关事项,由攸县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负责依法补偿到位。③该宗土地与地上资产捆绑出让,地上资产评估为10.71万元,竞得人取得土地的同时取得地上资产权益,竞买人由最高报价人自确认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地上资产价值10.71万元缴入攸县财政局或攸县税务局指定账户,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条件:在申报修建性详规方案和建筑初步设计方案时,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批文。若方案审查时因未取得相关批文导致无法申报建设方案,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五)成交价款缴纳期限: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六)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到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22.74.39:9091/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14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到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22.74.39:9091/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春联街道2022-01号:2025年05月14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一)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二)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
(三)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101310
(四)攸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4214510(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五)CA线下现场办理地址和线上办理网址:
1.线下现场办理地址: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一楼大厅。
2.线上办理网址:
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assistantCA?type=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4月24日
一审:谢志敏
二审:高方
三审:陈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