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0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攸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学校(幼儿园):

  家庭教育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全局高度,对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家庭教育促进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标志着家庭教育全面纳入法治实施轨道。各校(幼儿园)要将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论述相结合,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与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相结合,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今年5月15—21日是第一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各基层学校(幼儿园)要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要求,细化完善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方案,切实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注重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把法律要求融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相关职责。广大教师要带着使命学、带着责任学,把法律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具体实践,转化为教书育人的实际行动。各校(幼儿园)要及时总结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学校组织学习情况,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面向家长准确把握落实要求

  国家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不仅要提要求、立规矩,也要为家庭赋能、为家长提高育人水平提供帮助。各基层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主动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辟宣传途径,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和核心内容,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要加强家校沟通,向广大家长宣传"双减"等重大教育政策,引导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工作,更加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亲子活动,使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得到落实。要积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落实好手机、网络、读物、体质、睡眠等方面管理要求,针对每个家庭情况,开展精准指导,提高家长亲子沟通和教育引导能力,着力解决好孩子成长中的难点问题。

  四、健全机制,形成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合力

  家庭教育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基层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家长学校,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委会、校园开放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结合开展"家长节"系列活动,提升教职员工开展家校社共育活动的科学性、针对性,建立良好家校关系。要将家校社共育纳入基层学校党建工作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家校社活动,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要尽快组建校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课题研究和课程研发,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积极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辐射带动提升区域家庭教育水平。要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会同乡镇(街道)妇联、村(社区)等部门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积极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五、聚焦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

  为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今年家庭教育宣传周开展家庭教育"五个一"活动。

  (一)制定"一个方案"。各基层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结合"千名党员进万家""家长节"等活动,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切实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学习贯彻方案可与学校整体工作、党建工作、德育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结合,方案于5月12日前报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二)召开"一次培训会"。各校(幼儿园)要面向教师、家长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引导家长学好用好该法,科学实施家庭教育。

  (三)组织"一次宣讲"。各校(幼儿园)要依托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五进"活动,重点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家长怎样科学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树立良好家风重要性等进行宣传引导,深挖用足各类教育资源,切实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深走实。每所学校在2022年全年至少开展6场宣讲活动(试点学校全年至少开展10场宣讲活动),五月份要至少开展1场宣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掌握宣讲活动动态,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并于2022年6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另附照片、视频、宣讲PPT等佐证材料)电子版报至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四)搭建"一个平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者家长微信群,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校社共育学习平台,试点学校要充分发挥三宽教育家长学习网络平台作用,开设"家长公开课"专栏,定期推送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家长重点关注的内容,搭建"家庭、学校、社会"互动沟通"高架桥",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

(五)开展"一系列活动"。各校(幼儿园)以"共筑家校社同心圆、开辟德智行新境界"为主题,面向广大教职工和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书法比赛、朗诵比赛、优秀案例评选系列专题活动,将重视家庭教育意识渗透于教师教学日常;要积极组织"千名党员进万家""家长节"等系列家校社共育活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各基层学校要于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场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名称统一标识为"攸县教育系统千名党员进万家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照片须体现活动地点、内容及场面,现场活动背景板要突出志愿服务字样及相关服务类型,图片资料请于6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洪日新 电话:15273327780,邮箱1925395267@qq.com)。

   

  

                                  攸县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