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商店经营管理的通知
各学校:
为保证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商店经营管理,保证校园商店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微利薄利经营为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办经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非寄宿制学校校园商店在2022年秋季开学前坚决全部关停,其他学校的校园商店确有必要开办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且必须学校自营,一律不得对外承包。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全县所有的校园商店在2022年秋季开学前必须向县教育局勤管办提交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合法经营资质等备案材料。
二、严格规范校园商店经营
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校园商店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只允许售卖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以及安全健康的食品(食品类明确仅限出售牛奶、面包、矿泉水),禁止售卖其他类别的食品。
校园商店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实行微利销售,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同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超市价格。要建立消费安全承诺制度,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舒心、安全的校内购物环境。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校园商店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商店日常管理,要配备1至2名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校园商店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要加强管理,每周必须进行2次以上的例行检查,每次检查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备查。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整改安全卫生隐患。
攸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