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单位)提交相关书面资料。
一是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查询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申请的,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
二是单位申请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书面申请、查询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派出所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
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
四、服务流程
(1)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后,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资料完整并符合查询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后,提供无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未成年犯罪记录,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执行。
(2)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依法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
五、办理时限
须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二)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