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三、所需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审批表。
2、被投靠人本人亲笔书写迁户申请。
3、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5、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
四、服务流程:
1、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2、受理派出所受理后,查验申请人的材料。
3、受理派出所录入有关投靠信息并提交核准机关核准。
4、核准机关作出核准决定并反馈受理派出所。
5、受理派出所根据跨省、省内迁移情况选择采集的材料:a、如系从外省迁入的,还需采集核准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外省迁移证或部级库迁移证的查询截图b、如系在省内迁移,且先由核准机关受理准迁再到派出所落户的,还需采集核准部门签发的《落户通知单》
五、办理时限;
须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375号)。
(二)收费标准。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