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民政局
关于明确2022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仍区分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的地区,确保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的标准发放救助供养金"要求,结合攸县实际进一步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生活费标准
2021年攸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360元/月,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当年低保标准的1.3倍的要求,结合我县防返贫监测要求(基准线为6500元/人年),确定 2022年1月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从471元/月调整为5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为650元/月。城镇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为715元/月。
护理费标准
2021年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分别为163元/月、271元/月、542元/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分别为196元/月、326元/月、651元/月。
执行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
攸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