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攸民发〔202164


关于实行临时救助财政惠民惠农补贴

一卡通系统发放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

实行临时救助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县〔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救助对象类别范围救助标准。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其中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自付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须有住院诊断书、结算单)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五类人群:1、城乡低保对象;2、特困人员;3、建档立卡贫困户;4、困难残疾人;5、低保边缘群体。其中申请临时救助的的困难残疾人和低保边缘群体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不得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

临时救助具体金额视家庭困难程度测算确定,一年内申请对象同一原因临时救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家庭人均救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6倍年累计家庭人均救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2

对已给予年累计临时救助金额上限后,生活仍存在困难且符合医疗、教育、住房、交通意外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当地政府可通过当地"救急难"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整合相关救助部门资金,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

按照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要求从2022年1月起,临时救助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发放

1、个人申请。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居民都有权向当地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入户调查。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在受理了困难对象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后,要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10个工作日内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收入财产状况、遭遇困难类型与程度等,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组织民主评议;

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无法进行入户调查或调查结果存在疑议的困难申请对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核对;

4、镇(街道)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救助审核意见,救助金额超过1000元的需经镇(街道)领导集体研究后提出审核意见;

5、户累计救助金额在我县当年当月低保标准6倍以下的,由镇(街道)人民政府镇(街道)审批,同时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户累计救助金额超过当年当月低保标准6倍的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申请人救助审核意见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

6、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后,镇(街道)民政办将审批结果在申请对象所在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7、公示无异议后,镇(街道)将名单在财政一卡通系统录入一卡通账号形成汇总发放统计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在每月10日之前将发放名单、发放统计表(含电子档)报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将临时救助发放名单汇总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救助申请人一卡通账户。

临时救助对象档案管理

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临时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一是要建立纸质档案,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要对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一人一档管理,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困难对象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走访调查材料、公示材料、审核审批材料等;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民政档案信息化建设。镇(街道)要及时将临时救助对象的相关数据材料录入系统,省、市、县将以系统数据作为确定各地下年度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县民政局依托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临时救助申请网上审核审批,实现临时救助信息化管理和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



攸县民政局

               2021年126











攸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