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完善情况
2019年,县委专门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明确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委专职副书记以及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同时,2019年顺利完成了司法局机构重组,原政府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专门增设了政府法律事务股。2020年7月,组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第二次会议,明确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其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组成人员名单,出台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召开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同时,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也拟将于本周内召开。
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情况
2018年,出台了《攸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2019年,出台了《攸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攸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攸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2020年,出台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快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工作方案》、《攸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将在全县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出台《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另外,为有效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现已起草了《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在走办文程序。
三、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1、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方面: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具体负责,落实了所有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公示工作,具体明确了审批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的材料清单以及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其联系电话,同时做好了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完成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工作,通过网站公布了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并公布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逐一明确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和责任方式,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做到了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进入。全面落实了“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天,县市监、税务、社保等单位办理流程基本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全县17个镇(街道)、297个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落实了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全县39名律师分别担任了相应村(社区)法律顾问,常态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聘用了县内4个律师事务所的5名优秀律师担任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合同签约过程,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在县政府重大行政策过程中的法制审核作用,2020年审核政府一般涉法文件和政府合同共计33份,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份,发文7份,达到了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应审必审。同时,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拟出台《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该两份文件正在走办文程序。
3、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解网络的工作思路,在完善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投资50余万元全面加强了县矛调中心硬件建设,抽调了12名精兵强将组建了县矛调中心的常设工作班子,并且聘请了50名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建立了调解人才资源库。与全县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积极强化工作对接,全面落实了我县17个乡镇(街道)驻所调解室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警调对接”工作。主动加强与周边县市的联系,逐年与茶陵、醴陵、安仁、衡东、株洲县及江西等相邻地区签订边界联防联调协议,有效畅通边界地区联动联防机制。同时,突出注重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在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行业调委会基础上,2019年新设了攸县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和互联网纠纷调委会两个行业调委会。2020年,在全县推行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落实了奖补经费预算,目前已完成纠纷调解实事1119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0%。今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受理17件,已审结15件,其中3件予以撤销、1件责令履职,另有4件不予受理。行政应诉方面,一审应诉案件18件、已审结16件,其中3件被法院判决撤销。
4、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突出了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铺开了法治乡村建设。抓好了农宣月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行了“弘扬法治精神、共建美丽攸州”法治文艺巡演进乡村、进校园活动,集中开展了“深化法治宣传、助力扶贫攻坚”法治文艺展演活动,在全县15个省级贫困村巡回演出20余场次。认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全县10230人参加学法考试,其中免考528人,应考9702人,通过9692人,通过率99.9%,参考人数和考试合格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全县国家干部学法考法热情进一步得到激发。
5、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印发了《在全县开展湖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召开了动员会议。鉴于没有自主申报创建的情况,目前正在与县税务局和审计局对接创建申报工作。
四、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相关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9年以来,由攸县行政审批局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攸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进行梳理,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湖南政务服务网或者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网站或者平台进行公示。如攸县审计局于湖南省互联网+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布了37条行政职权,其中包括行政处罚19条、行政强制2条、行政检查16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发布本单位执法人员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在攸县政府门户网公示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明细表。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积极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经统计,全县共有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85台。9月份,我县组织对全县10个行政执法单位共46卷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严格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要求均设有法制审核股室并至少安排1人以上专职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对县政府的文件、合同等进行法制审核,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和各执法单位的顾问律师也全程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并充分履职,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比较滞后。虽然我县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也进行了动员,但因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没有抓好示范创建工作的对接和落实,至今没有一个单位完成申报。
2、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协调小组是在今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二次会议上刚刚成立的,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协调还很乏力,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也较为缓慢。
3、行政执法监督还不够。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督查检查还不够,情况掌握也不全面,执法指导监督还不够到位。
4、“三项制度”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虽有组织“三项制度”的业务学习,但还不够系统和深入。
六、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强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细化法治建设责任分解,提高法治建设在政绩考核过程中的比重,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
2、加快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加强工作对接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快推进示范指标体系的完成。
3、加大行政执法督查工作力度。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将要审议通过的专项方案要求,组织完成对全县15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抓实整改。
4、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切实抓好“三项制度”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认真抓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高标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