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反映20年前建立的文伟塑料粒子厂,废水、废气、废渣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废水没有经过处理酒通过暗管排入小河,废气没有经过处理暗管直排到山顶,废渣在企业附近的大坑就地填埋。
责任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整改目标:
1、企业切实提高自主守法水平,严格按环保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实现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
2、认真落实对废渣存放场所管理,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妥善处理存放场所内废渣,建立健全处置台帐,确保环境安全。
3、企业整改完成启动生产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企业生产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取样监测,并向我局提供监测报告。
完成情况:
1、该厂已做好填埋路基的护坡防护及相关复绿工程,历史废渣综合利用用于村组铺路基,现已建成固体废物贮存场,新产生的废渣全部入场暂存。废气已新装一套新型环保烟气处理系统,过滤网焚烧已安装一套环保烧网机,所有生产废气全部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2、2019年9月份该厂已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对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均达标排放,并已向我局提供监测报告备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攸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9日
受理部门:攸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联系电话:24212717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攸县环境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