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湖南省盛森环保有限公司利用湖南远大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综合利用及处置 16万吨/年一般固废 (含污染土壤、污泥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盛森环保有限公司利用湖南远大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综合利用及处置 16 万吨/年一般固废 (含污染土壤、污泥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43398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水泥窑协同综合利用及处置 16 万吨/年一般固废 (含污染土壤、污泥等) 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网岭镇远大水泥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盛森环保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烨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依托湖南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理规模16万吨/年。在湖南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本项目主要替代原材料的种类:替代部分原材料中的硅质材料、铝质校正材料、铁质校正材料、钙质材料(硅质材料:砂岩、钙质材料:石灰石、铝质校正材料:页岩、铁质校正材料:铁尾矿)种类不变,合计数量为16万吨,其主要工艺为:将污染土壤等一般固体废物称重、分析化验、进入仓库暂存,通过生料磨进入水泥窑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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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是堆场粉尘、堆存废气,水泥窑尾气等,其中堆存废气主要是物料堆存过程中散发的废气、硫化氢、氨、恶臭等;水泥窑尾气主要是颗粒物、SO2、NOx、氯化物、氟化物、重金属等。湖南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生产过程中的气型污染物排放基本无变化,能够满足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限值标准要求。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污泥暂存库新建 1 座污水收集池 ,化验室废水及污泥暂存库废水定期通过水管引入水泥窑烘干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远大水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0~95dB(A)。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废油、项目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该类废物为危险废物,收集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区,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8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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