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3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卫生院建设项目)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攸环评表(2023)39号 关于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卫生院(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站) | 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卫生院建设项目 |
本公示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