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湖南华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钨合金丝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湖南华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钨合金丝材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江桥街道高新区吉龙路与外环路交叉路口

建设单位

湖南华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1期利用华纯材料厂区现有厂房建设生产光伏钨合金粗丝(直径0.39mm),预计投入2000万元,购买设备约130台套,建成年产500吨光伏钨合金粗丝生产线;2期利用厂区现有空地,新建11F生产厂房,将1期生产的钨合金粗丝(直径0.39mm)拉成细丝(直径0.03mm),预计投入7000万元用于扩建厂房与购置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的产品及规模为:1期工程产品规模为Φ0.39mm钨合金丝材500t/a,外售。2期工程Φ0.03mm钨合金丝材500t/a,外售。2期工程运营后,全厂产品规模为Φ0.03mm钨合金丝材500t/a1期工程所产粗丝全部供2期工程做原料,不再对外销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洣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矫直和轧制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②旋锻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运行产生的噪声级在8590dBA)之间,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含钨废渣、循环水池废渣和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液压油和废碱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0731-24223967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