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酒埠江镇东田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攸州泰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攸州泰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12925.32万元攸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1套,移动式泥沙分离制砂生产线1套,再生混凝土砌块生产线1套,预计年产再生骨料35万吨、再生砂石24万吨、混凝土砌块4万吨,其中移动式泥沙分离制砂生产线位于项目厂区范围内,项目服务于全县城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酒埠江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运输车辆车身冲洗废水经单独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洗砂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砌块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①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通过采用全封厂房,顶部设高压喷雾降尘装置配套移动式雾炮机双重降尘;②车辆运输扬尘通过路面硬化处理,车辆冲洗、道路洒水、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限速等方式降低扬尘;③破碎、筛分和制砂生产线粉尘通过在产尘设备四周设软帘围挡,顶部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④搅拌主机粉尘:搅拌机设置在密闭搅拌楼内,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⑤筒仓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仓顶除尘,共设3套布袋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呼吸口在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运行产生的声功率在80-95dB(A)之间,在采取隔声、减振、破碎机半地下安装,优化进场道路路线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木材、塑料及玻璃等、废砖、废沥青块、废弃布袋、可回收金属、废铁丝和废铁块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瓷砖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沉渣和车间地面收集的粉尘外售给砖厂制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隔油池油泥和废油类物质包装桶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0731-24223967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