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攸县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43398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攸县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山路西

建设单位

攸县蓝宇环保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攸县蓝宇环保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株洲市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项目的建设只对现有235t/h水煤浆蒸汽一号锅炉、二号锅炉炉进行技术改造,将锅炉使用水煤浆燃料更换为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其余辅助设施不变,停用现有水煤浆导热油炉(YJW-18000MJ有机热载体炉)现有工程其余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变,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本项目拟投资1995.9万元。技改后项目总占地面积16000m2,建筑面积20444.4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一号锅炉二号锅炉废气:低氮燃烧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双碱法脱硫系统,SNCR脱氮系统,尾气引至50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煤仓粉尘:防尘喷淋管;渣场、灰罐粉尘:封闭处理,灰罐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破碎机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生产商回收,除尘灰、粉煤灰暂存于粉煤灰库罐、炉渣暂存于渣库、石膏暂存于石膏库、废磨球、石灰等其他包装袋暂存于厂区,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主要为NaOH包装袋内袋、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等委托至有相关资质公司进行合理处置暂存于现有的危废间。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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