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扬花烟花厂(普通合伙)玩具烟花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于近日内批准《攸县扬花烟花厂(普通合伙)玩具烟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43398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攸县扬花烟花厂(普通合伙)玩具烟花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石羊塘镇老虎岩村棉花台组 |
建设单位 | 攸县扬花烟花厂(普通合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勇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攸县扬花烟花厂(普通合伙)投资600万元在攸县石羊塘镇老虎岩村棉花台组建设攸县扬花烟花厂(普通合伙)玩具烟花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60亩,建筑面积为7591m2,改建/利旧建构筑物共计140栋,同时配套建设厂区运输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玩具烟花(线香型/绳鞭,C、D)级15万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及农肥;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高氯酸盐废水专用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地面,不外排;喷雾水及水性亮珠制作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含药粉尘通过车间外设置水雾除尘设施、定期冲洗地面,削减粉尘无组织排放;产品试放烟尘通过合理选择试放地点、规范试放量等措施,确保试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制硝、制绳鞭、制亮珠及干燥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强化车间通风条件,确保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等措施;产品试放选择合适时间、地点、试放量等措施;车辆运输选择合适时间,减速禁鸣等措施,削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原材料废包装物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废旧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含火药类不合格产品、沉淀池底泥/污泥等危险废物,按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