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湖南省攸县下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攸环评表〔2025〕13号株洲资源投下湖矿业有限公司下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株洲资源投下湖矿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攸县下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本公示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