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楠竹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楠竹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莲塘坳镇幽居村

建设单位

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楠竹江水库位于株洲市攸县莲塘坳镇幽居村,集雨面积15.7km2,水库校核洪水位443.89m,水库总库容113.49m3;正常蓄水位442.90m,正常库容107.0m3;水库死水位418.60m,相应死库容4.50m3是一座以防洪、发电、灌溉为主的小(I)型水库

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对坝基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2)拆除大坝坝顶挡水坎及防浪墙;3)加高非溢流坝段;4)对上游坝坡进行培厚,并新建上游防渗面板;5)输水涵进口延长,更换输水涵管出口闸阀及启闭设备;6)对防汛道路进行整治;7)新建导流隧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大气污染来源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扬尘、临时堆场扬尘、施工作业点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采用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混凝土拌和养护碱性废水经酸调节PH值至中性,再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基坑废水由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帷幕灌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白蚁消杀废水在白蚁防治区施工前,采用开沟处理防止药物进入到库区,并集中收集到废水处理桶里,最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源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引发居民投诉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白蚁消杀药物包装、帷幕灌浆泥浆等,施工期各种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弃渣场区、取土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施工用地在施工结束后采取表土回填、植被恢复等方式防止水土流失;规范施工行为,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减少无序施工对陆生植物的破坏;施工减少占地,设置防护网,施工过程定期洒水降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种植绿植。在施工区、弃渣场设置生态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将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排入水体,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本工程是非污染型项目,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污染本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除险加固,不扩大原有水库规模,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基本不改变周围现有的陆生和水生生态环境。对临时占用的区域,将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恢复;对扰动的临时施工区域,采取相关措施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公众参与情况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0731-243398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