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 作者:刘英 发布时间:2025-09-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内设11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加挂纪检监察室)、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股、水和大气环境股、土壤与固废生态环境股、生环委办、乡村振兴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测站、园区服务分中心。
(二)机构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生态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负责生态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攸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人员概况。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现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编制内人员49人,临编人员8人;劳务外包3人。退休人员30人,其中遗属补助人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5%,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决算项目支出9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包含单位管理的公共专项)
(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加强和完善了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制度,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帐实相符、管理到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
一是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做好整改工作,对相关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有关企业已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大队相继开展了入河排污口企业隐患排查、大气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涉危险废物、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隐患“利剑”行动、涉高氯酸盐企业专项排查等专项执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春雷行动”、“夏季攻势”;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共出动执法人次1568人次,检查企业270多家;与此同时积极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我局上下齐心协力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爱职工。我局始终坚持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分别在春节、“七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由领导带队做好了走访慰问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困难党员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为在职职工创建活动场地,让职工在运动中缓解工作压力。
三是严控预算安排,强化源头控制。我局研究印发财务制度,对我单位经费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差旅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把紧日子落到实处,把资金用到刀刃上。
(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0万元,决算项目支出90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还不能准确评价,预算执行中,有时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不明。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有待进一步细化。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经费不足,造成年中大批量追加项目支出预算,造成预决算差距较大。建议县财政能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单位常年开展的专项经费,以减少决算与年初预算的差异。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做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
2、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
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的租车管理。
3、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