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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攸农危办发〔2020〕10号

 

                                                关于印发《攸县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攸县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攸县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取得实效。按照省、市、县各级交办住房保障整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住房保障改造对象

农村住房保障是指农村贫困人员居住的唯一住房且存在安全隐患或漏风漏雨等住房问题的都可以纳入改造范围(包括以前享受过相关住房政策的贫困户),重点是以下6类对象:1、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低保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4、建档立卡贫困户;5、边缘户;6、重病户(以下称“6类对象”)。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住房安全为主的原则。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点,以实现“6类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并将漏风漏雨等住房问题纳入农村住房保障改造。

2、农户自愿的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调动群众进行住房保障改造的积极性。

3、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乡镇区域内住房保障改造的实施责任主体。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接受群众监督。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农村“6类对象住房安全改造,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实施改造名单由各乡镇(街道)、县扶贫办提供,并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边缘户可在8月底完成。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以县、镇、村实地联合验收意见为主,根据实际工程量和投入成本据实补助,但最高不得超过县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其中边缘户、重病户改造标准参照危房改造低保户标准执行。

(二)资金管理。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乡镇(街道)、村代建的,代建资金统一拨付到乡镇(街道)财政所,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四、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现阶段农村住房保障改造方式优先选择修缮加固的方式实施,对确需新建的必须拆除旧房。

(二)改造面积:坚持“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合理性实施住房保障改造,改造面积不受危房改造标准限制。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3月上旬各乡镇(街道)要摸清辖区内需改造房屋存量,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2020年住房保障对象切实落实到户,并将需实施改造花名册上报到县住建局。

(二)全面整改。5月上旬开始县住建局将对住房保障改造对象进行抽查核实,并要求各乡镇任务开工率达到100%。

(三)全面竣工。6月30日前全县农村住房保障改造任务全面完工,边缘户可在8月底完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农村住房保障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脱贫攻坚考核项中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加快推进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扎实推进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农村住房保障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组织实施农村“6类对象”为主的住房保障问题“清零”行动。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应及时提供农村“6类对象”身份信息,各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加大工作督查。县住建局按照“班子成员包片、股室包镇、干部包村”对全县农村“6类对象”开展房屋保障进行核查,核查覆盖所有乡镇(街道)。

(四)完成突出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检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着力解决好“6类对象”住危房、排查鉴定有遗漏、挂牌标识工作不到位、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住房保障农户档案资料不规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严格考核。按照“一周一通报一排名”每周对全县17个乡镇(街道)的住房保障改造进度排名,对排名落后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