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事项名称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实施机构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条件

1、因规划变更引起的;2、因项目建设引起的;3、其他原因。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攸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471号;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地址:攸县春联街道发展中心5楼535办公室

部门电话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8681860,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4223059

网址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址://cgj.zhuzhou.gov.cn/;攸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nyx.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

醴陵市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

醴陵市渌江大道

部门电话

0731-23059067

网址

http://lls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

刘永华

1工作日

资料齐全。

2

初审

余雅玲

1工作日

现场勘查。

3

审核

刘忠良

1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4

审批

谭伟荣

1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5

办结

刘辛慧

1工作日

办结发证。

流程图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序号

样本

1

 

咨询电话

0731-24328911

监督电话

0731-24328900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迎宾大道政务中心2楼大厅城管局窗口。

申请材料

详见下“申请材料”表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材料

样本

是否需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1

申请报告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申请报告内容须齐全、真实。阐述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的理由、地点、范围、规格、数量和诉求,单位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2

1:500规划平面总图

原件和复印件

1

政府部门核发

提交规划部门审批盖章的规划平面总图。

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3

发改委立项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政府部门核发

提交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文件。

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4

标明所涉绿地、树木位置的现状图

原件

1

其他

提交由攸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制定的标明所涉绿地、树木位置的现状图(加盖公章)。

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5

确需树木更新,林相改造的,提供相关绿化方案涉及项目相关的图纸或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1

其他

提交与项目相关的绿化方案(含效果图、绿化种植平面图、现状平面图、移栽方案等)

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6

古树名木迁移县政府批复

原件和复印件

1

政府部门核发

报攸县人民政府批准。

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收费项目信息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