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事项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实施机构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条件

(1)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 (2)有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方案; (3)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攸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471号;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地址:攸县春联街道发展中心5楼535办公室

部门电话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8681860,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4223059

网址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址://cgj.zhuzhou.gov.cn/;攸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nyx.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

醴陵市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

醴陵市渌江大道

部门电话

0731-23059067

网址

http://lls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

刘永华

1工作日

资料齐全。

2

初审

胡胜任

1工作日

现场勘探。

3

审核

刘忠良

1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4

审批

谭伟荣

1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5

办结

刘辛慧

1工作日

办证办结。

流程图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序号

样本

1

 

咨询电话

0731-24328911

监督电话

0731-24328900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迎宾大道政务中心2楼大厅城管局窗口。

申请材料

详见下“申请材料”表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材料

样本

是否需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1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含城市桥梁)行驶申请报告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申请报告内容须齐全、真实。阐述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的理由、地点、范围、规格、数量和诉求,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2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

原件

1

政府部门核发

提交攸县交警大队批准盖章的行驶方案。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3

所经过城市道路的保护措施方案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所经过城市道路的保护措施方案要科学、有效。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4

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还应提交由桥梁原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安全意见、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安全意见、审查意见要有相关单位公章和签名。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5

单位有效证照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委托书要有单位盖章。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必要

纸质



 

 


收费项目信息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