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一﹑
申请条件
⒈ 工程施工需要停止供水
⒉ 设备维修需要停止供水
二﹑ 申请材料
⒈ 停止供水审批表
⒉ 工程施工或设备维修技术方案
⒊ 有保障用户用水的应急方案
⒋ 提前24小时告之用水户的工作方案
⒌ 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而不能提前通知的,只需提供停止供水审批表及抢修同时提供用户的具体操作办法用于备案
三﹑ 审批流程图
|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势的 ,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补正确全部内容 | |||
| 申请人提出申请 |
![]()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
↓
| 审批并形成决定书 |
↓
| 递送决定书 |
↓
四﹑ 法定依据
国务院1994年10月11日施行的《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
应当经城市供水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可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在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