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谭勇攀行政执法证不慎丢失,执法证号为18020799077,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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