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株城准许决字〔2025〕YX0057号
攸县德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 2025 年 5月 13 日提出的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5 年 5月 13日受理。经审查,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本机关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国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25 年 5月 14日至 2025 年 5月 24日。
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5月 14 日持本决定书及☑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其他等相关材料到攸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章)
2025年 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