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株城准许决字〔2025〕YX0168号
株洲市文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攸县文明大药堂:
你(单位)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提出的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受理。经审查,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占道宣传)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25 年 12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
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持本决定书及☑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其他等相关材料,到 攸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章)
2025 年 12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