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株城准许决字〔2025〕YX0169号
湖南百畅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 年 12月 5日提出的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5 年 12月 5日受理。经审查,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本机关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国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有效期自 2025 年 12月5 日至 2025 年 12月 20日。
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12月 5 日持本决定书及☑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其他等相关材料到攸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章)
2025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