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强制扑杀补贴
补贴对象:对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病种、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助。
补贴范围:全县。
补贴标准:按政策文件标准发放。
申请程序:1.接受采样检测:养殖场(户)应认真了解《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并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测。
2. 样品确诊:对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或国家要求强制扑杀病种样品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确诊,并出具实验室检测报告。
3. 无害化处理:对上级主管部门确诊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 申请补贴:养殖场(户)自主向县提出补贴资金申领,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5. 报送财政:县主管部门将养殖场(户)补贴申请资料和资金明细表报送财政部门。
6. 发放补贴:县财政局对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养殖场(户)的银行卡(一卡通)或对公账户。
7.申请材料:领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病种确诊实验室检测报告、无害化处理单。
监督渠道:0731-24222379。
二、强制免疫补助
补贴对象: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实施强制免疫。
补贴范围:全县。
补贴标准:强制免疫疫苗免费提供。
申请程序、材料:经登记备案养殖场户自行领取。
咨询电话:0731-24250379。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监督渠道:0731-24222379。
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政策依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关于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湘牧渔发【2014】10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补助范围:按“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发放。
补助标准:按政策文件标准发放。
举报受理单位: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电话0731-2422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