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政策名称 | 申报流程 | 补贴项目简称 (四字摘要) | 文件依据 | 资金用途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发放周期 | 备注 |
| 1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 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养殖户-乡镇动物防疫站-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副职-中心主任 | 生猪无害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27号) | 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 病死猪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工作的实施者 | 指导标准: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的病死 猪,体长50厘米以下,每头补助70元;体长 50厘米以上,每头补助80元 | 1次/年 | |
| 无害化收集处理系统不能覆盖,经批准进行 分散处理的病死猪,体长50厘米以下,每头 补助30元;体长50厘米以上,每头补助40元 | 1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