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关于成立春联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村)委会,驻街道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危险行为的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春联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继平
副组长:尹朝辉 廖志勇 易才华 蔡德和
成 员:洪升其 李湘凯 刘 凯 宋韶辉
王海滨 陈双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街道社会治安办公室,由刘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春联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全街道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街道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主要包括: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落实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和补助。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按照街道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街道精神卫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精神卫生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对精神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的发生;承办街道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1.派出所:了解掌握春联街道辖区内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对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依法强制送往公安部门所属的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2.卫生院:制定春联街道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并负责日常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精神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与管理,与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等部门单位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3.社会治安办: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及管理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依法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
4.民政办: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按照政策办理低保,对生活困难的按照政策给予临时救助,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协调建立街道精神疾病康复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体系,制定计划、采取措施,推进“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障碍康复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职业技能康复服务。
5.财政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的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并逐步增加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投入。
攸县春联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