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攸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攸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株洲鸿大矿业有限公司峦山选矿厂尾矿库销号的公示
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等9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应急联〔2020〕11号)和《湖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株洲鸿大矿业有限公司峦山选矿厂尾矿库符合闭库销号条件,并通过株洲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复核,攸县人民政府作出同意闭库销号的决定,现对该尾矿库予以销号公示。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不得用于排放尾矿,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安全监管。
特此公示。
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