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
专项整治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基层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米粉生产加工行业,提高我县米粉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米粉生产加工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米粉行业现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确保质量、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有效管控米粉安全风险,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进一步促进我县米粉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我县米粉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米粉等违法行为,大力规范米粉生产加工行为,做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提高我县米粉企业整体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三、整治范围
以大米、面粉为主要原料,按传统加工工艺生产的湿米粉、干米粉等产品的生产主体对象。
四、整治内容
(一)无生产许可证(含小作坊证)、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米粉的行为。
(二)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米粉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米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重点为镉含量超标);生产、销售米粉产品的场所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不按规定烘干或晾晒米粉等)。
(四)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如生产米粉所用大米发生霉变,不符合食用标准,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等。
(五)其他违法行为(冒用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生产日期、使用过期食品作为原料等)。
五、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约五周)。
(一)动员部署阶段(第一周)。组织召开全局米粉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各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米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摸底(详见附表)、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第二周—第四周)。对米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实地监督检查,规范生产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第五周)。针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组织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或小作坊开展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攸县米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李汝前副局长任组长,检测中心、执法大队、办公室、食品综合股、食品生产股、特设股、质标股、价监股、知识产权广告股、消保股(12315)以及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相关机构、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管。各基层所、生产股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米粉生产企业(含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执法大队、价监股和基层所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检测中心、食品综合股要制定抽检计划,加大对全县米粉企业和小作坊的抽检频次(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结合);办公室要依法及时公示处罚、抽检信息;质标、特设、消保、知识产权广告股等股室要各司其职,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相关机构、股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局食品生产股。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