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行编辑 作者:攸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第2024-18号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A2024-03-J361109
样品名称:豇豆(长豆角)
不合格项目:倍硫磷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销售的豇豆(长豆角)经抽样检测,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涉案批次食用农产品的相关资料,事后主动采取措施以减轻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参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之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豇豆(长豆角)予以下架并销毁,同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等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