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行编辑 作者:攸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第2025-17号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SP202511024
样品名称:酱板鸭排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丫江桥镇人人乐百货行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丫江桥镇人人乐百货行2025年8月6日销售的酱板鸭排经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酱板鸭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酱板鸭排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调查中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配合调查,积极召回并整改,主动销毁了剩余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酱板鸭排”。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8.1元,并处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酱板鸭排予以下架并销毁,同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等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