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行编辑 作者:攸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第2025-18号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CJ25071176
样品名称:香蕉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丫江桥琼鑫副食批发部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丫江桥琼鑫副食批发部2025年7月17日销售的香蕉经抽检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案发后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涉案金额较小且系初次违法。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2元,并处罚100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香蕉予以下架并销毁。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等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