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行编辑 作者:攸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5-12-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21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A2025-05-J363430

样品名称:花生米

不合格项目:黄曲霉素B1

标识生产企业:/

被抽检单位攸县新市镇万家乐超市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查,攸县新市镇万家乐超市2025821日销售的花生米经抽检,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由于当事人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故不适用国家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四)规定的免罚条件。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危害后果轻微,现场又能销毁产品并及时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减轻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处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将检验不合格的同批次花生米予以下架并销毁,同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排查原因是采购过程中未严把进货关,没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承诺今后一定严把进货关,确保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到位。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