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利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状况,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疫情等因素,制定2020年度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一、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科学精准、规范高效、权责匹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数据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疫情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安排资金。
(一)统筹规划,精准使用;
(二)强化监管,注重效益;
(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
(四)公开公示,奖优罚劣。
二、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范围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应按照扶贫开发政策要求,围绕“三保障”政策落实、培育和壮大以村级为主的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确定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范围:
(一)新农合缴费财政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缴费财政全额补贴。
(二)健康扶贫。提高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三)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为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基本养老保险。
(四)教育扶贫。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乘坐校车进行补助。
(五)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按学期给予定额补助。
(六)产业发展。支持以贫困村为主的种养特色产业、集体经济、贫困户产业奖补,支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
(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全县15个省级贫困村、20个重点村和部分面上村修建水、电、路等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实施、村组道路、环境整治等。
(八)小额信贷贴息。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用贷款。
(九)其他符合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政策的支出的项目。
三、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切实明确职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政策指导、资金分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负落实精准扶贫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及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县直行业扶贫部门单位负责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定和宣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二)严格规范使用。各村(社区)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把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数据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三)完善监管制度。发挥好驻村工作队、村监委会、群众代表等监督作用,发动他们全程参与监督。决不允许出现向贫困户集资、摊派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程序合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扶贫办、审计等部门将定期组织对下达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本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12317
县扶贫办: 0731-24221421
县财政局: 0731-24256878
通讯地址:攸县发展中心238、1153A办公室
附件:1.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分配表
2.2020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明细)
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