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关于做好2021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请依据投资计划下达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结合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监督检查等,对2021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过程管理情况进行自评,简要提供当前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专项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并填报《2021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自评工作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请于3月11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hnfgwdqc@163.com。
联系方式:刘辉,何东 15807356735
附件:2021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自评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附件
2021年度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自评表
(XX市)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实现情况 | 三级指标测算依据 | |
实施效果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
支持居民避险搬迁户数(户) | 注:居民避险搬迁户数/人数仅统计搬迁或修缮危旧住房居民户数/人数,不含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居民数。 | |||||
支持居民避险搬迁人数(人) | ||||||
支持新建或修复基础设施(处) | 新建或修复各类道路里程(公里) | |||||
新建或修复各类管网里程(公里) | ||||||
支持新建或修复公共服务设施(处) | ||||||
支持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面积(亩) | ||||||
支持接续替代产业平台数量(个) |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已验收的项目数(个) | ||||
项目验收合格数(个)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 计划完成项目数(个) | ||||
按期完成项目数(个) |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投资金额(万元)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当地居民和企业对专项实施的满意度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和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总额(万元) | ||||
中央预算内投资已支付金额(万元)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万元) | |||||
年度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已开工项目数(个)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数(个)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数(个) | ||||
备注:请将本市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情况汇总后填报,不区分采煤沉陷区与独立工矿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