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协助提供银企对接重点领域 项目清单的函

关于请协助提供银企对接重点领域
项目清单的函
投资处、经贸处、基础处、农经处、工业处、就服处、高技处、资环处,能源局:
为抢抓金融“23条”等系列稳增长政策机遇,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省委财经办正在建立银企对接重点领域项目库,再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统一组织向金融机构推介。现请相关处室对照支持领域及条件,协助提供项目或企业清单:
一、困难服务业领域重点项目(请就服处协助提供)
1、文化旅游重点项目: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民宿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2、批发零售行业企业。
3、餐饮行业企业。
二、交通物流领域重点项目(请经贸处协助提供)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两类企业:具体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中小微物流配送和快递企业。
2、两类个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
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项目(请投资处、农经处、基础处、高技处分别协助提供)
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造业领域项目(请工业处、高技处分别协助提供)
1、重点产业: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产业。
2、科技创新领域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五、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项目(请农经处协助提供)
1、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粮食、油菜、油茶、大豆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旱杂粮生产、冬闲田扩种、油茶低产林改造、优质稻标准化基地建设等项目。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零售批发等项目建设。粮食市场化收购,粮食收购加工项目。
2、种业振兴领域:种业龙头企业、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种畜禽龙头企业、水产种苗企业,杂交水稻、玉米、生猪、油料、蔬菜和水产等新品种创制或选育项目。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
3、农业特色产业:畜禽、蔬菜、油菜、油茶、茶叶、水产、水果、中药材、南竹等优势特色产业。“两茶两油两菜”和“湘赣红”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片区品牌和“一县一特”“小而美”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组织、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农村电网改造、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农村物流基地、农村危房改造。
六、绿色低碳领域项目(请能源局、资环处协助提供)
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煤电企业电煤保供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七、入库要求
入库主体应存续期满1年,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当前没有逾期,近24个月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违背产业、用地、生态环保等领域政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未发现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等。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首批项目清单请按照附表格式,于7月8日(周五)下班前反馈财经一处。
附件:1.银企对接重点领域项目清单
2.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重点支持范围
财经一处
2022年7月6日
附件1
银企对接重点领域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融资主体 | 项目领域 | 所在市县 | 总投资 | 建设内容 | 计划融资规模 |
1 | |||||||
2 | |||||||
…… | |||||||
附件2
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再贷款重点支持范围
一、碳减排支持工具
(一)清洁能源。
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利用、氢能利用、热泵设施、高效储能等设施建设和运营,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营,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运营,大型风电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跨地区清洁电力输送系统,户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等。
(二)节能环保。
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 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汽轮发电机组系统能效提升、新型电力系统改造等。
(三)碳减排技术。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和运营等。
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
(一)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
1.现代化煤矿建设。实施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的大型煤矿项目(井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露天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
2.绿色高效技术应用。应用充填开采、无煤柱开采、保水开采等技术的井工煤矿项目。实施内排开采、边开采边修复的露天煤矿项目。
3.智能化矿山。实施采掘(剥)、供电、通风、供排水、主辅运输、安全监测等环节智能化改造的煤矿项目。开展智能化矿山建设、智慧信息平台建设的煤矿项目。
4.煤矿安全改造。实施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煤炭清洁高效加工。
1.深加工升级示范。低阶煤分质利用、甲烷化、直接液化、间接液化、煤油共炼、煤基多联产等煤炭深加工高质量升级示范项目。直接液化反应器循环泵、自控系统等煤炭深加工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
2.产业链延伸耦合。军用航空航天用油、优质润滑油基础油、高品质溶剂油等煤基特种燃料示范项目。费托蜡、可降解塑料等煤基新材料示范项目。煤炭深加工与绿氢、绿电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项目。
(三)煤电清洁高效利用。
1.清洁高效煤电建设。支持纳入国家电力规划的支撑性和调节性煤电,重点支持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27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新建煤电机组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中“设计工况下供电煤耗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煤电机组和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煤电机组不允许新建”的规定,不予支持供电煤耗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新建湿冷煤电机组和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新建空冷煤电机组项目。
2.节煤降耗改造。亚临界、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机组节能改造,燃煤耦合农林生物质、市政污泥、生活垃圾改造。重点支持供电煤耗下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的煤电改造升级项目。
3.供热改造。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具备条件的机组改造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重点支持关停采暖和工业供气小锅炉改为集中供热的项目。
4.灵活性制造和灵活性改造。新建机组灵活性改造和在运组灵活性改造,使纯凝机组工况下最小发电出力达到额定负荷35%以下,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期通过热电解耦最小发电出力达到额定负荷的40%以下。
5.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要求的其他煤电机组及煤电装备制造项目。
(四)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
1.清洁高效锅炉。清洁高效工业锅炉替代项目。清洁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工业锅炉烟气超低排放与系统优化项目。煤基多元清洁燃料锅炉采暖项目。
2.余热利用。电厂、工业源等低品位余热资源利用项目。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采暖改造项目。
(五)民用清洁采暖。
1.民用清洁炉具与清洁燃料。符合国家、地方标准的节能环保型民用清洁燃煤炉具的开发、应用与推广项目。配煤成型、型煤固硫、引火型煤等民用煤洁净加工技术研发项目。
2.民用集中供热。居民区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利用项目。
(六)煤炭资源综合利用。
1.煤炭洗选。高硫、高氯、高氟煤分选和微细粒难选煤泥高效分选等选煤技术应用项目。煤矿井下大型智能分选排矸装备、大型智能选煤厂关键设备和技术应用项目。干法选煤技术与装备应用项目。
2.废弃物综合利用。煤矿采选充一体化项目。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固废大规模资源化利用项目。煤矿水资源保护与矿井水一体化利用项目。
3.土地资源利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复垦后土地利用项目。利用闭坑矿井地下空间实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储油、储气等项目。利用采煤沉陷区、闭坑矿井等土地资源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和森林碳汇、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项目。
(七)煤层气开发利用。
1.煤层气增储上产及基础设施建设。煤层气地面开发产业化项目。煤系地层多气综合勘探开发项目。煤层气压缩液化、储气调峰等项目。煤层气外输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煤层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创新攻关项目。
2.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煤矿瓦斯井上下联合抽采,煤矿区瓦斯地面预抽,煤矿采空区和关闭煤矿瓦斯抽采项目。煤矿瓦斯发电、蓄热氧化、直接燃烧等瓦斯利用项目。低浓度瓦斯提纯、分布式利用技术示范项目。矿井乏风等超低浓度瓦斯销毁及综合利用项目。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技术创新攻关项目。
(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
(九)煤电企业电煤保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