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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工作的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3-11-14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委内规范项目资金分配若干原则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3568号)“非储不报”要求,为做好2024“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就开展2024“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领域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突出政策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2024“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领域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现代化产业体系重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4×4”现代化产业体系重大项目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存量企业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存量企业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闲置资产盘活重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通过现有存量标准厂房、闲置低效用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共建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储备条件

(一)共性要求

1.项目位于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符合四个领域的支持方向(不包括生产办公用房及生产设备投资),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hntzxm.gov.cn)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

2.项目资金得到落实且已开工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3.项目由独立的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且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5.项目3年内未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支持;

(二)个性要求

1.除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本专项重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并需同时提供重大产业项目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的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

2.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提供园区合作共建双方协议及共建方案。

三、工作要求

1.分级储备。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聚焦项目储备领域,对照项目储备条件,分级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审核通过项目纳入本地区项目储备库。我委将对市州报送的储备项目开展审核,对审核通过项目纳入省级储备库。原则上2024“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申报项目应已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管理。

2.严格把关。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落实项目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的储备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是否属于储备支持方向,是否符合储备条件,以及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完善、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项目是否开工建设等进行把关,确保储备项目符合后期项目申报要求。

3.储备数量。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按照每个园区不超过1个项目的原则申报储备项目,多报无效,请做好项目筛选并进行排序。

4.申报时间。请市州发展改革委将储备项目汇总并于202312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处。文件电子版及项目附件材料一并报送。投资计划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春阳,电话:0731-89991532

 箱:hnsfgwyqc@163.com,邮编:410004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处

附件:12024“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省级储备项目汇总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需提交的附件资料

 

                               湖南省发改委园区处

                                20231114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24年“五好园区”发展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工作的预通知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