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助企纾困 > 扩大有效投资

关于开展2025年“五好”园区建设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工作的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24-12-17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2025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五好园区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开展2025“五好园区建设专项省级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公共性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两个方面:

1. 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园区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湘商回归”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园区存量企业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园区通过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合作共建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经认定的省级特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园区为提升企业研发能力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的各类公共性创新平台项目。

、项目储备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项目位于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符合专项支持范围及支持重点,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hntzxm.gov.cn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

2.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不包括生产办公用房及生产设备投资),项目资金得到落实且已开工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已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超过规定比例和额度的,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项目由独立的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且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个性条件

1.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同时提供重大产业项目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的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且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

2.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位于合作双方共建的合作园区内,且需提供园区合作共建双方协议及合作共建方案。

、工作要求

1.分级储备。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聚焦专项支持范围和重点,对照项目储备条件,分级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择优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市州报送项目情况,建立省级项目储备库。原则上2025“五好园区建设专项申报项目应已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管理。

2.严格把关。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落实项目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的储备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是否属于专项支持范围及重点,是否符合项目储备条件,以及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完善、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项目是否开工建设等进行把关,确保储备项目符合后期项目申报要求。

3.储备数量。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按照每个园区不超过1个项目的原则申报储备项目,多报无效,请做好项目筛选并进行排序。

4.申报时间。请市州发展改革委将储备项目汇总并于20241225将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处。

联系人:赵希,电话:0731-89990804(兼传真)

 箱:hnsfgwyqc@163.com,邮编:410004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处

 

附件:12025“五好园区建设专项省级储备项目汇总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需提交的附件资料

    

 

                               湖南省发改委园区处

                                202412 


附件1

2025“五好园区建设专项省级储备项目汇总表

序号

储备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

单位

建设

性质

项目所在园区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监管

平台

项目

代码

项目

是否

开工

建设

起止

时间

投资

总额

投资

进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证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项目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1











已完成投资X%





2
















……
















注: 储备类别承接产业转移、“湘商回归”引进重大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存量企业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平台建设中选择。


附件2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所在园区


储备类别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代码


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地方配套财政资金


已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项目完成进度(%)


项目进展情况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号


重大产业项目名称

(合作共建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创新平台项目该项不填)

 


附件3

 

需提交的附件资料

    

1、项目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文件复印件

4、项目的矢量坐标

5、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证明材料,其中:银行贷款需附银行贷款合同;企业自筹资金需附银行存款证明或相关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能够证明项目资金到位或投资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

6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湘商回归”引进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存量企业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类项目均需同时提供配套的重大产业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及项目代码

7、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湘商回归”引进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与其配套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地理位置上重合或相邻、相近,且需提供市州发展改革委现场核查后提供的配套说明材料并由现场核查人员签字确认。

8、存量企业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说明存量企业名称及在园区的发展情况、提质扩能重大产业项目情况。申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与重大产业项目在地理位置上重合或相邻、相近,且需提供市州发展改革委现场核查后提供的配套说明材料并由现场核查人员签字确认。

9、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说明该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情况,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情况。申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与重大产业项目在地理位置上重合或相邻、相近,且需提供市州发展改革委现场核查后提供的配套说明材料并由现场核查人员签字确认。

10、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提供园区双方合作共建协议及共建方案。

    11、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12、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