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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7-03-23 访问量: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为做好攸县2017年春季、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具体见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4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等文件。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教育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第四步,审核。第五步,缴费。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笔试咨询电话:22663700   22663787  

面试咨询电话:22658202

市教育局考试咨询及高中中专认定教师资格咨询电话:22663772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认真学习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春季):攸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设置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5日-04月30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05月04日-05月05日,逾期不受理。

3、现场确认地点:攸县发展中心教育局政工股(1012室)。

4、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的资料:

①.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与申请表上的同底2寸相片1张。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提交)。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攸县疾病防控中心(原攸县防疫站)出具的《体检表》。(地址:文化路原老教育局对面,咨询电话24212988)。

⑦.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⑧.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⑩.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4223810   18390296880     QQ邮箱:1376249370@qq.com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秋季):攸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设置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02日-11月03日,逾期不受理。

3、现场确认地点:攸县发展中心教育局政工股(1012室)。

4、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的资料:

①.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与申请表上的同底2寸相片1张。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提交)。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攸县疾病防控中心(原攸县防疫站)出具的《体检表》。(地址:文化路原老教育局对面,咨询电话24212988)。

⑦.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⑧.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⑩.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4223810   18390296880   QQ邮箱:13762493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