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9月1日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为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提前谋划。各学校要认真研究谋划新学年工作,做好教育管理和教学活动的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学校行政人员要提前一周到校集中,研究新学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要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校园卫生大扫除,清理垃圾,清除杂草杂物,确保校园干净整洁。对学校设施设备、课桌椅、学生用床、电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修,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尽力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营造良好的新学期开学氛围。
(二)加强培训。各学校要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开学前培训,各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要认真组织,强化学习、反思过往、总结得失,确保实效。
二、切实强化安全卫生管理
(一)扎实抓好入学教育。开学之初,对全体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以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二)扎实维护校园安全。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学校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各项安保措施,充实学校安全保卫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维护好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尤其要强化校门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制度的落实。加强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坚决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
(三)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结合秋季学期传染病等各种突发公共性卫生事件特点,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肺结核、诺如病毒肠道疾病、流行性腮腺炎等多病共防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针对秋季传染性疾病多发特点,开展学校卫生健康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行动,清理厕所、开展灭蚊灭蝇行动,对学生宿舍、浴池和教室等生活教学场所进行清扫、卫生消毒,确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学后根据有关要求做好起始年级结核病筛查工作(另见专项通知)。
(四)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校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查食堂、商店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二查后勤人员是否接种疫苗;三查三防设施是否到位;四查食堂商店是否有过期食品及三无食品;五查食堂内外(30米)是否清洗和消毒,饮用水及自备水源消毒工作是否到位。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和省市有关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攸县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攸教通字〔2024〕64号)各项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落实学校主抓责任,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保护工作。在暑期教师培训中,必须安排师德师风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教育,组织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责任状或承诺书。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畅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行政值日督查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二)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1.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切实规范学校课后服务管理
规范课后服务范围和时间。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要保障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压缩学生午休时间和课间休息时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可根据情况变化实行弹性调整。以课时为计费单位的,课时时间应按照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执行。学校应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展体艺活动,每周体艺等活动课程不得少于课后服务总时量的50%。
3.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落实省市县有关托管机构规定,托管机构不得对学生提供过夜住宿服务,各校要认真排查整治到位,确保工作实效,并强化常态运营监管。
(三)严格落实教学常规。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十条要求》各项要求,加强教师常规管理,强化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质量。
(四)加强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招生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已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校际间随意流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均衡编班规定,各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均衡配置任课教师,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借读和空挂学籍。按规定控制班额。
(五)规范教辅材料征订。严格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教材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五限”政策和公示政策,并根据相关规定认真扎实做好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违规强行推销、征订、发行教辅用书和学习资料。
(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
(七)做实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新学期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学校、乡镇、村组联动,多部门配合协作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全面核查学生学籍信息,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进行清理,汇总信息。建立问题台账,核实清楚每名学生的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各学校要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在8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劝学走访,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开学工作督查和指导。秋季开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加强对本校和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入学情况、教师到岗情况、收费情况、教材教辅发行情况、教育教学、学生食堂、学校商店、寝室卫生及校园安全情况等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运行有序,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检查。
攸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